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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实施细则

日期:2017-05-13 17:38 作者: 阅读:[]

   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有根本的决定作用。为保证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的落实,依《det365在线平台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课堂教学评估的组织领导
  课堂教学评估一般由系部组织实施。系部评估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负责,督导室督导员和有关的教研室主任等人参加组成。
   学院对课堂教学的评估,一般组织专门的评估领导小组进行,也可以委托学院有关的教学管理机构组织进行。
二、评估方式
  1、教师自评:教师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提出自评意见。
  2、学生评估:由教师所任课程班级学生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评估表,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学生对该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估分值。
  3、评估领导小组评估:系部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本部门的任课教师分别进行听课,对每位被评教师最少要听1学时,根据听课情况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评估分值。
  为准确的反映教师教学的实际的情况,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还应包括对教师的教学准备(教案等)、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的评价。对这些环节的评价在学生的测评表中可以直接反映,评估小组可以用单独的测评表进行测评。备、辅、改等环节的评分可以占到评估小组总评分的30%。
  4、领导评估:领导评估一般是对有关系部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和对有关的重点情况进行评估检查。领导评估由学院领导组织专人或委托教务处、院督导室组织进行。评估的方式,以测评表定量测评为主,也采取定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三、教师教学质量定量评估评估总分的计算办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总分,由学生评估分值、系评估小组评估分值和领导评分分值分别乘上相应的权数相加而成。教师个人自评的考核情况作为参考。
  各部分的权重系数如下: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总分=学生评分值×0.4+评估小组评分值×0.5+领导评分值×0.1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关于组织学生评价问题。
  由各系部和相应的教研室组织对本教学单位教师进行学生评教,并统计汇总。一般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班级进行集中评教,分别对在该班级任课的教师进行评教打分。
  组织学生评教时,任课教师应该回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或者教学管理干部等都不得向学生作任何暗示。凡是发现这类情况,一律作为严重的违纪情况严肃处理。
  组织学生评教时,应向学生讲清评教的重要意义,要求学生实事求是、认真严肃、客观公正,并向学生讲清有关评教的技术性问题。学生评教一律采取不计名的方式进行。
  2、分别担任不同系部课程教师的评教问题
  分别担任不同系部课程的任课教师,所在系部都要进行评估。教师的最后质量评分以所在系部质量的平均分值计算。
  3、参评的人数问题
  组织学生评教时,对每位教师的参评人数不得少于30人。系部评估组对教师教学评价和学院领导对教师质量评价的参评人数,不得少于3人。
  4、领导评估的问题
  领导评估一般不针对个人。领导评估分可以依据教师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和学院公共活动的有关记载为参考来评分。
  5、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时间安排
  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一般在学期结束时,结合教师的期末考核进行。有关的优秀教案、优秀教师、优质课可以同时进行。
  6、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管理的需要对上述评估细则作适当的调整。
五、教师的教学质量的其他认证问题
  课堂教学质量最终落脚在培养的学生的质量上,能以社会公认的标准标志的教学质量,以社会公认的质量标准为主。如所教学生的该门课程通过社会认证资格的人数达到和超过学院规定的标准,或达到超过同等条件下教学的其他教师的比例等等,即应认为质量优秀。反之,即应认为质量存在问题。
  基础课程,应尽量采取教考分离,在采取严格的教考分离的情况下,学生的考试成绩可以作为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依据,可以将上述评价折算为70%,考试情况折算为30%。
  专业课程应尽量和社会的有关能力、资格认证的有关考试考核相结合,采用社会认证结果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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